商标的公告期是多久?
商标注册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申请注册商标时,商标申请人要提交很多材料。受理申请后,管理部门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会对该商标进行初步公告。商标会公示多久?
一、商标公告期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或者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
二、商标公告的种类
商标公告的内容包括: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商标公告、注册商标续展公告、注册商标转让公告、注册商标变更公告、注册商标注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公告等。
1.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得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核准的结论时发布的。本公告的第一个目的是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增加商标审查的透明度,使公众、机构和组织能够依据商标法律法规对商标局审定的商标进行监督,以利于准确核准商标注册;二是在先商标注册人和在先申请人有机会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和减少商标注册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商标公告的初步审定不是商标申请人取得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凭证,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要程序。
2.注册商标公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或经过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注册时发布的公告。本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取得该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
注册商标公告是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3.注册商标续展公告是商标注册人在有效期满前到商标局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续展的。注册商标续展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该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后仍是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主体。
注册商标的续展公告也是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证明。
4.注册商标转让公告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向商标局申请核准时,由商标局发布的公告。本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商标权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新的主体取得了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转让公告是受让人取得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5.注册商标变更公告是商标注册人申请变更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时,商标局发布的公告,告知公众原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不再使用原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事项。
三、商标注册驳回如何处理?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驳回申请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驳回商标的原因有很多,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就商标注册而言,大部分商标都是通过代理组织提交的。有委托代理机构的,查询工作一般由代理机构完成。所以大部分商标都是因为商标代理公司的不利查询而被驳回的。所以有人说,在商标注册中,申请人只能比较价格,但也要在服务质量上多做比较。虽然代理机构不是万能的,但是好的代理机构是可以避免的。
2.由于盲查期的原因,上面提到的代理机构的查询是不利的,是指盲查期以外的查询。笔者之前在很多文章里提到过盲搜期。商标在北京是统一审核的,所以商标总局不可能在同一天把所有商标录入系统,而且查询的数据都是三个月前的数据。如果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是一周前申请的,这个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结果无法查询。由于这个原因,
3.由于违反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包括:不引人注目、夸大宣传、造成不良影响等多种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