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塘的创始人是谁?
20世纪末“避风塘”的注册商标
6月1999,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认为某企业冒用“避风塘”名称公开制作店招、店用品及广告属于侵权行为,请求长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某企业进行查处。同时,公司还授权律师发表“严正声明”,称其拥有“避风塘”的服务商标和依法享有的企业专用权,对于擅自使用“避风塘”字样的行为,应追究其其他法律责任。
这个说法真的吓到了“避风塘风味料理”的老板们。风味料理是什么时候成为企业专属名称的?为什么风靡全球的特色风味也侵权?
同年8月3日,上海朱家庄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银河潮港潮菜酒楼共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他们申请裁定将“避风塘BFT”注册为成都市武侯区海鲜排档的商标,并允许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使用。
2000-19年底,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理,认定“避风塘”并非独创词,而是餐饮行业的约定俗成用语。注册为商标是违反《商标法》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违背了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说到底,也是一个“避风塘”的本色——餐饮行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天堂,而不是投机分子垄断的领地。
「避风塘」的故事
避风塘到底是什么?为什么风靡全球?
每年六月到九月,台风都会袭击香港。为了防止进出香港的船只受到台风袭击,香港政府于1862在维多利亚港兴建了避风塘。除了在那里停泊50艘巨轮,许多小型船只也会来这里躲避台风。* * *有11避风塘,其中最大的是铜锣湾,被当地人称为避风塘。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环境污染,以在香港沿海捕鱼为生的渔民很难在香港附近海域捕鱼,仅靠捕鱼难以维持生计。世代以海为家的渔民不愿离开大海。相比之下,繁华的铜锣湾逐渐成为香港最繁华的消费娱乐区。
一些渔民把目光放在铜锣湾,开始航行到铜锣湾,支起炉灶,用渔民特有的烹饪方法经营特色美食。比如:海鲜、粥、面等。最著名的有“避风塘辣椒炒螃蟹”、“避风塘虾”、“避风塘炒面”。
每到夜幕降临,五光十色的渔船成群结队停靠在岸边,人们在划艇上享受美食和表演,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渐渐形成了“水上市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避风塘”以其特殊的味道被带上了岸。此后,日本、新加坡、美国、中国大陆和台湾省悄然设立“避风塘”,一些城市将“避风塘”引入星级酒店。
新世纪初,“避风塘”又开了战场
从2001开始,关于“避风塘”的媒体文章激增。不知道记者们是不知道上世纪末避风塘注册商标案的原因,还是深受某些避风塘的影响,甚至谈“正宗”的避风塘。有媒体甚至说“上海只有6个避风塘”。一时间,不出名的人都一头雾水:“‘避风塘’的招牌随处可见。哪个是正宗的?”“避风塘是餐厅还是浴场?”“谁侵权了?”
2002年7月26日,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将上海东涌码头餐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表示,其于9月5日合法注册成立,1998,一直以“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因为他们的广告,强化了“避风塘”的名称和品牌形象,“避风塘”成为上海餐饮界的知名服务名称。
他们认为东涌码头也是饮食服务业。在繁华地段淮海路、汾阳路的店铺中,擅自将“避风塘”字样作为招牌、餐桌、广告使用,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侵犯了其特有的服务名称和企业名称权。要求东涌码头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避风塘”字样,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东涌码头”大叫不公
接到投诉,东涌码头总经理王女士不解:“我公公在铜锣湾打过仗,他能连续几天几夜讲避风塘的来历;我老公也是在那里长大的,避风塘已经遍布全球。怎么能说是他公司独有的呢?”
大道律师事务所接受东涌码头委托,发现东涌码头的门面招牌和户外广告上确实印有“东涌码头避风塘”、“避风塘料理”等字样,菜单下方还印有“走进渔人铜锣湾,享受原汁原味的避风塘”的标语。但他们也了解了避风塘的注册商标,决定避风塘不能归一家企业所有。
法庭之战:避风塘属于全世界人民
开庭时,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和东涌码头餐饮有限公司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虹口区商委报告,用以证明该公司名称为避风塘,其对避风塘名称享有合法权利。此外,他们还出具了关于东涌码头餐饮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现场检查记录、照片、发票等,证明东涌码头的侵权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东涌码头餐饮有限公司强调,他们并没有简单地用“避风塘”,“避风塘”四个字都是和“烹饪”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是避风塘的沿革,避风塘商标案件的澄清,避风塘在世界各地的宣传,还是香港的工商注册资料,都足以证明避风塘不是避风塘公司的独创。
法官为“避风塘”揭幕
法院经过半年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认定“避风塘”一词仅用于介绍餐饮服务特点,并未用于企业名称。在长期不断的经营活动发展中,逐渐成为一种特色风味菜肴和被消费者普遍接受的餐饮经营方式的名称。“避风塘”不能成为一家公司的专属服务名称。因此,在东涌码头使用“避风塘”字样进行广告宣传,并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会造成消费者对企业的误解和混淆。上海避风塘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缺乏法律依据。
诉讼还没有结束。
虽然官司打赢了,但并没有打消人们的疑虑:所有关于“避风塘”的官司都以原告败诉告终,那为什么还会有人起诉呢?法律是否不公平?
王小姐告诉记者,打官司半年来,东涌码头并未受到影响,反而生意兴隆。她相信,只要你的店有自己的特色,就一定能吸引顾客。但是,她的内心也是愤怒的:“为了这场莫名其妙的官司,我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花费的精力、物力、人力是无法估量的。既然2000年有关部门已经认定‘避风塘’不能注册为商标,为什么对方还要向我提起诉讼?避风塘是大家的。”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