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版权处理
法律解析:(1)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需要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企业为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发证机关签署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应当与提交的文件一致。
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身份证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交的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项。
第十八条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完备、申请文件填写齐全、费用缴纳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全、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并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逾期未补正或者未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本条第二款关于受理条件的规定,适用于办理其他商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