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商标侵权案件有哪些?

时间:2010 —2012。

案例:从默默无闻到第一罐凉茶,“王老吉”创造了商业奇迹。然而,这个奇迹中夹杂着两家公司的恩怨。自2010起,GPHL与加多宝之间展开了“王老吉”商标之争。

结果:北京市一中院对鸿道股份有限公司(加多宝)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申请撤销中国国际贸易中经财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该裁定为终局裁定,暂时终结了GPHL与加多宝之间的“王老吉”商标竞争案。

时间:2012 —2015。

案例:乔丹与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自2012起陷入官司。同年5438+00年6月,迈克尔·乔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认为乔丹体育注册上述商标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诚实信用原则。2015年初,乔丹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公司撤销“乔丹”、“乔丹”、“乔丹王”等多个争议商标。

结果: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用了三年时间起诉中国体育用品公司乔丹体育,迎来了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78件乔丹体育商标纠纷案中的32件作出终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驳回迈克尔·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的上诉,维持乔丹体育争议商标注册。

时间:2015

案例:2004年,周买了一个注册号为1996的商标,命名为“百伦”,之后又注册了包括“新百伦”在内的一系列联名商标,并于2008年获得“新百伦”商标核准。早些年,一直以“新百伦”名义在中国进行宣传的新百伦,因其2006年成立的上海公司名为新百伦,开始使用“新百伦”作为中文名称,于是该拥有中文商标的企业向广州中院提起侵权诉讼。

结果:广州中院对这起商标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美国新百伦公司在中国的关联公司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新百伦”的专用权,需赔偿对方9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