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管理有哪些措施?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位要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化妆品标签应当清晰、耐久、易于识别和阅读,不得有印刷脱落、粘贴不良等现象。
化妆品应该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的可见表面使用规范汉字的相应说明,但境外企业的网站、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技术术语除外。
贴有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关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一致。
除注册商标外,中文标签同一视觉面上的其他文字的字号应当小于或者等于相应的规范汉字的字号。
化妆品中文标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的中文名称和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
(二)注册人和备案人的名称和地址;注册人或备案人为境外企业的,还应注明在华负责人的姓名和地址;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同时标注国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
(四)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5)所有组件;
(6)净含量;
(七)使用期限;
(8)使用方法;
(九)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十)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的中文名称和使用寿命。
以上内容是指: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标识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第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