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续展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0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发给商标续展证,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将与《商标续展证》一并使用。

根据2013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

(注意,以前是6个月才到期,现在改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