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类商标分类表明细

法律主观性:

商标分类表第11类为照明、采暖、蒸汽、烹饪、制冷、干燥、通风、供水和卫生设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

法律客观性: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文件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