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侵犯专有权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该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侵犯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二)收缴并销毁侵权标识;

(三)消除对现有商品的侵权行为;

(四)收集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或者侵权行为难以与商品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侵犯专用权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得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对侵犯专用权的直接责任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专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侵犯专用权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