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知识产权侵权经典案例分享
著作权,在中国也称为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这次给大家分享三个经典案例。希望你能看到这些案例对你的知识产权有足够的重视,从而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的权利。知识产权侵权案一: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李反撕录》由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李为该书作者。李指控苹果公司未经其许可,或者通过与开发者分工合作,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至苹果应用商店,并通过商店向公众提供下载阅读以获取经济利益,侵犯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经审理,法院判决苹果公司赔偿李经济损失654.38+0000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654.38+0000元。该案件是作家维权联盟针对苹果公司在其App store上提供涉嫌侵犯其版权的应用而提起的一系列维权诉讼之一。最终,法院认定苹果公司是App store的经营者,App store是一个以收费下载为主的网络服务平台,且在与开发者的协议中约定了固定比例的直接收益,因此苹果公司应对开发者的侵权行为予以更高的关注。苹果公司在能够明确感知涉案应用是未经许可提供的情况下,未采取合理措施,未尽到注意义务,主观上构成侵权。这个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也说明了当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平台的监管也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侵权案二: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2065438+2003年5月,中贸盛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贸盛嘉公司)发布已故著名学者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公告。钱钟书遗孀杨吉康(笔名江洋)向法院提起著作权和隐私权诉讼,认为李国强和中贸盛嘉公司构成对其著作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中贸盛嘉公司、李国强停止侵权,赔偿杨吉康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5438+万元并赔礼道歉。此案不仅因涉及著作权、隐私权、财产权等多项权利而具有代表性并受到广泛关注,而且除了依据拍卖法审查拍卖标的权属和委托人身份,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外,还对拍卖公司因拍卖活动尤其是拍卖活动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对于带有著作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的拍卖标的,还应审查相关著作权的归属、隐私权、肖像权的权利保护等。,以履行拍卖法赋予拍卖人的法定义务。本案的审结,明确了拍卖人的法律义务,规范了拍卖市场秩序,对维护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隐私权等民事权利具有积极意义。知识产权侵权案三:《推拿》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毕飞宇是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推拿》的作者,该书于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2009年7月,毕飞宇独家向中融公司提供电视改编权。2010 12,中融公司将其授权转让给河谷川公司。2011 1 10月,合谷川公司委托陈平改编并撰写文学作品《推拿》的电视剧。2013年4月,陈平与西苑出版社签订陈平版《推拿》(上册、下册)图书出版合同,该书于同年6月出版。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以侵犯陈氏版推拿的出版发行权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西苑出版社停止出版《推拿》一书;北京新华书店王府井书店停售《按摩》一书;陈标、西苑出版社共同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654.38+0.4万元;陈平与西苑出版社共同赔偿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及诉讼费用等合理支出5000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规制的是商品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授权,而不是商品创造过程中的授权。本案中,陈抟和西苑出版社只有改编作品的授权,没有出版改编作品的授权,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将相关改编作品推向文化市场并作为图书和商品流通的授权。因此,被告出版同名作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这个案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图书出版市场授权混乱、权利意识淡薄、诚信缺失的问题。通过本案的审理,有助于当事人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为整个图书出版行业的合法、规范运作和发展提供了指导。知识产权案件不仅与版权有关。商标和专利都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你可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