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商标权和专利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在中国,商标权的取得适用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商标所有人申请并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用权,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用权。商标是用于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和服务的商业符号,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组合、声音或上述元素的组合构成。
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发明人或其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特定发明的专有权利。我国于1984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1985年颁布了实施细则,对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专利法分别于2000年和2008年进行了修订。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排除他人的干涉。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和排他性。
此外,专利权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专利权是两权的权利,既有人身权,也有财产权。
2.专利权由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产生基于发明成果的公开。
4.专利权是可以利用的。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充分利用专利。
商标权和专利权是基于两种不同知识产权的权利:注册商标和授权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