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上要不要写公司的名字?
招牌是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属于招牌。
招牌是指悬挂在店铺门前作为标志的标牌,主要用于表明店铺的名称和标记。可称为店标,可竖可横,或字号横镌刻于店前牌楼,或檐下挂巨型牌匾,或字横嵌于楼内;坐标是店铺前柜台上设置的招牌,在明朝以前比较常见。墙绘就是写在店铺墙上的经营范围和品类。我们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很重要。既要响亮优雅,又要规避法律风险,尽量避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首先要说的是,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从来不能反对别人主张商标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