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摩托车上牌有什么要求?
摩托车上牌,需要持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七条申请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缴纳或者免征车船税的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海关不予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管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查验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件和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数据: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一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机动车进口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机动车;
(五)机动车相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不一致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或者相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九)机动车被盗或者被抢的;
(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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