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申请优先权证明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一、法律依据和适用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在中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
第二,处理的方式
申请优先证书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申请优先权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签发优先权证书。
签发优先权证书的申请可以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以纸质形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打印。如采用数据电文方式申请,具体要求请参照网上申请的相关规定。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在指定位置用钢笔或者签字笔签名。
3.有关填写要求,请参阅签发优先证书申请书所附的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申请人为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不能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境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其所属地区或者国家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外国企业驻华机构和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本;未附上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并自行办理的,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自然人并自行办理的,应提交本人护照复印件和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证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2.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公证和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直接有管理人的,应当提交管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未附的,视为未提交证书、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申请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应当缴纳每类65,438+000元的商标证明费。
申请人取得优先权证明的商标申请手续完备,申请文件按照规定填写并缴纳费用,申请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
注:原申请人名称变更的,应当先提出申请人名称变更申请,再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