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申请,因为近似被驳回,复审概率大吗?
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看商标以什么理由被驳回。商标驳回的原因可分为绝对原因和相对原因。
驳回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禁止性条款。
禁止性规定主要是指禁止将某些标志注册为商标、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和红新月、民族歧视和欺骗、有害道德习俗和不良影响、与县级区划有关的地名等的规定。通用名称、图形、模型、描述商品或者服务特征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地理标志保护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上述规定就会被驳回,这也被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绝对理由”。
驳回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与在先商标权冲突。
所谓与在先商标权冲突,主要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另一个因素,也叫驳回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因此,申请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是否与他人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是否与他人核准商标注册的商品是同一种商品或者近似商品,是否与他人在先的商标权相冲突,是申请商标在实质审查中是否会被驳回的决定性因素。
如果是禁止的理由,一般不建议审查。如果是相对排斥,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监督商品或者服务能力的组织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