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更美,农业更强
完善机制。构建横向部门协作、纵向联动的推进乡村振兴体系。确定“12345”工作思路,即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目标”,突出项目和示范建设“两个重点”,实施保供给、调结构、补短板“三大工程”,深化农村土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统筹兼顾,坚持分类指导,把9个贫困县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把雄安新区周边县与白洋淀上游结合起来,把京津周边县与京津对接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突出稳定生产和供应。科学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播种面积,加强田间管理和农业技术服务,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农业,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快生猪产能恢复,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生猪养殖企业到西部山区建设养殖场,加快产能恢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生猪出栏177.67万头,同比增长18.52%,到年底恢复到正常年份的85%以上。保障“菜篮子”供应,以保供应、稳市场为重点,加强田间管理、技术服务和产销对接。前三季度,全市蔬菜、食用菌总产量226.7万吨,同比增长2.8%。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接京津雄安新区市场需求,坚持绿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结构,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质农业、品牌农业“四大农业”,增强高端农产品供给能力。以太行山区50个农业创新站为载体,带动蔬菜、食品加工、文化创新等10大类35个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转化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700余项,科技贡献率达到80%以上。实施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减少农药的使用;实施测土配方精准施肥,引进推广新型肥料和高效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实施地下水力开采、节水灌溉、农业节水,减少农业用水;实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程,提高畜禽粪便回收利用率、农膜回收利用率和农兽药包装回收率。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标准化农业生产,推行食用农产品证书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市标准化农业生产覆盖率达到71.8%,高于省指标1.8个百分点。加强绿色食品认证指导,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今年保定苹果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易县磨盘柿获得国家区域公用品牌。
加强扶贫产业。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支撑和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对接的有效途径,形成特色农业、高效水果、绿色能源、旅游休闲、山寨产业、电子商务等六大扶贫产业。贫困户产业覆盖率从2015年的不足40%提高到目前两个以上优质产业收入全覆盖。8个国定贫困县农业总产值从2019年的16809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232.7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6307元增加到10253元。扶贫产业成为全市消除区域贫困的“助推器”。
搞好环境整治。坚持建管并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改善等10项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任务。分类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41.79万座,建设农村公共厕所1.448座。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建或扩建8座焚烧发电、填埋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1203座乡镇转运站,5099个村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集中处理”。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坚持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完成764个污水处理村和4391个对照村。改造提升村容村貌,全市所有村庄基本完成“五清三建一改”任务,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典型示范。启动30个示范区、30条示范线、600多个示范村建设。示范区覆盖所有县(市、区),示范村覆盖所有乡镇。定义创建的标准。示范区按照15标准创建,示范线按照11标准建设,示范村按照21标准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实行市、县、乡领导包制度,市级领导包示范区,县级领导包示范线,乡镇领导包示范村;建立季度调度、年度观察、年终考核制度;组织评比,落实奖励制度。项目化、项目化推进,开展了创建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区八大行动,推进了25个重点项目。今年投入近20亿元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在产业发展方面,重点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休闲度假等一批产业振兴项目;在人居环境改善方面,重点实施农村改厕、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硬化等一批民生工程;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重点建设一批文明村镇,绘制文化墙等农村文明建设工程;在乡村治理方面,重点实施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一批组织振兴工程。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继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巩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到年底,全市规模经营水平将达到20%以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住“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分配和管理、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成立”四个关键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规范12649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有序清理“空壳合作社”;积极培育家庭农场,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重点建设275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抓好30个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