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17有哪些细节?

第十七类商标明细是指:未加工和加工的橡胶、杜仲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材料的替代品;生产用模制塑料产品;包装、填充和绝缘材料;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软管。

1,1701,不属于其他类别的橡胶、杜仲胶、树胶;

2.1702,非金属密封减震产品;

3、1703、橡胶、树脂、纤维半成品;

4.1704,软管;

5、1705,保温、隔音材料;

6、1706,保温材料及其制品;

7、1707,包装与填充材料(含橡塑制品);

8,1708,单品。

扩展数据:

申请商标注册时,关于商标详细分类的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为多类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文件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提交。

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识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百度百科-商标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