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纠纷中类似商品的相关判断

在商标纠纷中,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准不仅是标识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还包括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近似。

在确定类似商品或服务时,首先要依据的是区分类似商品或服务的表,但区分类似商品或服务的表并不是唯一的标准。不仅要考虑商品本身的属性,还要以专业的行业工具书、行业标准、字典或普通大众认知和销售为依据。

在之前的一个案例中,两个商标是相同的标识,但不属于同一类商品。第一个商标被指定用于第七类液力耦合器商品,第二个商标被注册在汽车、摩托车和其他商品上,第二个商标是以前注册的商标。如果仅仅依据类似商品或者服务表,上述商标所属的商品不应认定为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但在诉讼阶段,2号商标所属公司提交了专利证书、网页说明、销售证据等。以上证据表明,液力耦合器是汽车传动系统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公众有一定的了解,公司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也生产各种汽车零部件。最终,法院认定上述两个商标的商品属于类似商品。

在审查判断相关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近似时,应当考虑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是否相同或者具有重大关联性,两个商标的存在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

虽然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分类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但商品和服务是不断变化的。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有时需要根据市场、消费者的公众认知、专业的行业知识等因素来判断,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最终,商品或服务能否区分不同主体,商标共存是否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是如果遇到这种商标纠纷,也要收集多种证据,比如公众对情况的了解、行业规范、行业专利、商标或服务的销售等。,可以用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已经注册了商标的朋友,如果对要注册的商品分类不清楚,还是应该本着保护和预防的原则多注册,这样可以避免商标商品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