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分类
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按照所在国家可以分为两种:国内申请人和国外申请人。1,自然人
自然人是人的法定称谓。根据民法通则,自然人是公民。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中国公民都有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当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2.法人
《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定义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根据其所在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其申请手续视同国内申请人;但是,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承认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商标法》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但实际操作中,其他外国组织也可以申请。除单个申请人外,根据《商标法》第五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 *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 *享有并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 *申请人可以全部是国内申请人,也可以全部是国外申请人,或者既有国内申请人也有国外申请人。
实践中,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参照“外国申请人”在我国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