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主要是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和让渡。如果商标到期没有注册或者没有及时续展,那么就不存在所谓的商标专用权,即买方不能从贸易中取得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
因此,做好商标交易前的商标调查工作非常重要,主要包括:
1.商标权状况调查
包括调查商标是否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到期,商标是否被撤销或已经续展等。只有搞清楚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及其权力状态的稳定性,才能进一步了解并决定是否开始交易。
2.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调查
详细了解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是否正在被许可使用,权利人是否超出了核准使用范围等等。此外,还需要知道一个商标的要素可能因为作品的独创性而具有著作权,并调查这些要素的著作权是否也在商标权人手中,以避免侵权。
3.对商标可能风险的判断
了解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商标注册在哪里有效,甚至卖家最终交易的商标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是否一致。
此外,还要注意,当类似商品在使用同一商标时,交易时不能分割转让权;原商标所有人在同一商品或服务选项上使用两个近似商标时,不能只买卖其中一个。
二。非法转让
所谓非法转让注册商标,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未经注册商标权人同意,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秘密转让注册商标。
由于现有商标转让程序存在客观漏洞,做这样的事情并不难。虽然事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但当事人遭受的重大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三。无效传输
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限制。
此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乙方已缴纳商标转让费,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已不可能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无效。因为商标转让无效,商标所有人不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进行审查需要一定的时间,无法在商标转让协议签订后立即确定被转让的商标是否可以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而且这一时间差中的商标权具有不确定性,非常容易使商标受让人受到侵害。
四。部分转让
部分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的商标权相关的其他近似商标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地保留或隐瞒了与被转让商标近似的部分近似商标,且在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仍可使用与被转让商标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部分转让的问题本质上是无效转让的情形之一。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因此,国家商标局在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时,也会进行这方面的专项审查。
除了以上四点,商标交易前还需要协商好商标转让合同,因为商标属于无形资产,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完成。同时,要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合同,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进行登记,保护商标所有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
摘要
提醒有意交易商标的权利人,除以上四点外,签订合同时还应注意商标的名称、商标号、商标类别、约定价格、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