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劳务报酬和工资,稿酬和版权收入?这些收入如何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项技能、提供某项服务所取得的报酬,与支付该报酬的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的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和雇佣关系。
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支付给作者的报酬,是指作品发表后出版机构支付给作者的报酬。稿酬是作者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是对作者创造性劳动的物质报酬,是著作权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我国现行的薪酬制度是基本薪酬加印号薪酬制度。
著作权(版权)收入,是指作者的作品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物质利益的财产性收入。著作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经济利益(复制、翻译、改编、表演、播放、展览、制作电影、电视或录音等。):
1,工资薪金收入
应纳税额=(月收入-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注:员工每年领取的一次性奖金,应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单独计算纳税;其他奖金一律结合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收入计算领取个人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注: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
3.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3500元×12个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笔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笔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3)各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各项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5.版税收入
(1)每笔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笔收入超过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项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