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广告罚款多少?

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生产经营者违法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商标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办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的使用期限;

(三)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

(5)使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审查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和处理案件的需要,对该商标的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处理商标争议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对该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扩展数据:

新旧商标法的区别:

在新商标法下,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遵循两个步骤:一是是否构成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第二,是否容易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

商标与商品不相同但近似或近似的,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还需要确定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只有存在相似性和混淆可能性,才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与商品不相同、不近似、不近似的,直接判定不构成商标侵权,不再判定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

在新法背景下,如果两种商品或市场相隔足够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相同的标识或高度近似的标识作为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分别关联不同消费市场的两种商品的商标,即使高度相似,也可以并驾齐驱,不会造成混淆。

比如,虽然韩国现代汽车和日本本田汽车在汽车产品上使用的商标在外观上非常相似,但由于两个商标都形成了稳定的消费群体,不存在侵权行为,而且由于汽车消费者的关注度较高,不会产生混淆,两者之间不存在不当损害市场利益的行为。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人民网-适用新商标法侵权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