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立体商标的保护范围和相似性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商标的字体、读音、含义或者图形构成、颜色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或者其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相似,使相关公众易于对该商品进行处理。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1)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一)以相关公众普遍关注为标准;
(二)既需要对商标整体进行比较,也需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并且应当在比较对象孤立的状态下单独进行比较;(3)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当考虑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