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有哪些商标权?
法律分析:商标所有人享有以下权利:1,专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专用的权利。其范围包括核准商标的核准商品,但不包括未注册商标类别的商品。2.许可。当申请人拥有商标专用权时,他可以合理地控制该商标。许可权是指商标申请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3.向右转。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申请人在不想继续使用商标后,通过合法途径出售或转让商标的形式。注册人有转让权,但在转让过程中,需要与受让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转让合同,并需要在当地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经商标局审查后才能正式完成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