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标签的规格是什么?
(1)食品名称必须是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特殊名称,不允许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与营业执照一致。如果是集团的子公司、分公司、委托加工或联合生产的,应按《产品标识和标签规定》的要求进行标识。
(3)产品标准号应当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编号,标注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4)检验证书表示检验合格的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可以是合格的印章、封条、标签等。).
(5)应在显著位置标注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质期)或失效日期,规格清晰,符合对比色要求;如果食品要求特定的储存条件,必须注明。
(6)配料表必须真实,按添加量降序逐一排列。
(7)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体和液体物质应标注固体含量。
(八)实行市场准入的食品,应当按照要求加贴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要求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9)产品标准中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10)辐照食品和辐照配料应在标签中注明。
(11)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要求如实标注。
您可以选择标签的内容。
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食品标签可以标注以下内容:
(1)酒精含量10%及以上的饮料酒;醋;食用盐;固体糖可以免于标注保质期。
(2)当包装物或者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时,可以只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厂家(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明原产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省)的名称以及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代理人、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免除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3)可以标注食品的批号和食用方法。非特殊营养膳食食品可以标注能量和营养素。
识别保质期和保质期限的标签
根据GB7718,食品企业应当明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保质期。如果用“看包装的一部分”标明日期,则应标明包装的具体部分。不得粘贴、印刷或篡改日期标记。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出。如20040115(用区间字符分隔);20040115(不带分隔符);2004-01-15(用连字符分隔);2004年6月65438+10月65438+5月。年号一般应标有4位数字;难以用4位数字标注的小包装食品,可以用2位数字标注。
保质期或储存期应以下列方式之一标明:
(1)用于保质期。
①“最好在之前吃”或“最好在之前喝”;
②“最佳食用前”、“最佳食用前”或“最佳饮用前”;
③“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最佳食用”或“此日期前最佳饮用”;
④“保质期(至)”。
⑤“保质期为××个月[××天(天),×年]”。
(2)对于保质期
①“吃之前”或“喝之前”;
②“在此日期前吃”或“在此日期前喝”;
③“保质期(至)”。
(4)“保质期××个月”[××天(天),×年]。
不同的食物有不同的保质期。
原轻工业联合会规定了部分食品的保质期(保质期特别标注),主要内容如下:
奶粉:马口铁密封充氮包装24个月,非充氮包装12个月,玻璃瓶9个月,袋装6个月;甜炼乳,罐装9个月,玻璃瓶装3个月。
(2)麦芽牛奶精:听装铁罐12个月,玻璃瓶9个月,塑料袋4个月。
(3)糖果:一、四季度3个月,二、三季度2个月(雨季1个月)。
(4)白糕点的保存期: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4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0天。蛋糕:一季度10天,二三季度7天,四季度15天。月饼:一、四季度1月,二、三季度15天。礼品蛋糕持续3 ~ 4天。
(5)饼干:铁罐装,一、四季度生产70天,二、三季度生产35天;盒装和袋装,一、四季度生产50天,二、三季度生产30天;散装的话,一、四季度生产需要40天,二、三季度生产需要20天。面包:一、四季度生产的5 ~ 7天,二、三季度生产的3 ~ 4天。
(6)装罐:鱼禽罐、玻璃瓶2年;水果蔬菜罐头,铁罐装,玻璃瓶装15个月;炒干果,番茄酱罐头,玻璃瓶1岁。
(7)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3个月,罐装6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包括天然水果提取的香料中加入糖和酸味剂制成的原果汁或糖浆)为6个月。
(8)啤酒:11 ~ 12度瓶装和罐装熟啤酒,优质4个月,普通2个月;14度啤酒是3个月;10.5度熟啤酒为50天;瓶装生啤酒保质期为7天;不少于3天的罐装和桶装生啤酒。
(九)葡萄酒和果酒为6个月;起泡酒3个月;露酒6个月;瓶装黄酒暂定3个月。
(10)方便面:塑料袋包装的方便面是3个月。
(11)巧克力:巧克力夹心3个月;纯巧克力是6个月。
(12)食用植物油12月。
有些食品标准还规定了食品的保质期。如酱油标准GB18186、SB10336,食醋标准GB18187、SB10337规定“瓶装产品保质期不得少于12个月;袋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6个月。”《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GB17323规定“小于3000ml的包装不少于12个月,大于3000ml的大瓶包装不少于1个月”。《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GB8537规定“一次性包装瓶装产品保质期不低于1年,非一次性包装桶装产品保质期(开盖前)不低于3个月”。
以上对部分食品保质期的规定是最短期限要求,实际上是说只有下限,没有上限。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包装(容器)性能和包装工艺,确定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保质期。随着中国食品工业的技术进步,一些食品制造商在产品包装上明确保证保质期长。比如有的食品厂把马口铁桶装饼干的保质期定为12个月。消费者在购买该类食品时,可根据生产厂家明示保证的保质期进行选购,在此期限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生产厂家承担。
食品标签应该容易识别。
(1)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当清晰、醒目、持久;应该让消费者在购买时容易识别和阅读。
(3)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当通俗易懂、准确并有科学依据;不得标注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4)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引人误解或者具有欺骗性的文字和图形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或者色差误导消费者。
(五)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使用直接或者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或者符号,使消费者将所购买的食品或者食品的某种属性与另一种产品相混淆。
(6)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离。
(7)食品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汉字,但注册商标不包括在内。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当与汉字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生产厂家和地址、国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外国注册商标除外)。
(8)当包装物或者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识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九)内包装或者容器上的全部或者部分强制标注内容能够通过外包装清晰识别的,相应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注。
(10)内包装(或容器)外有可直接送达消费者的外包装(或大包装)的,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只能标注强制标注内容。
应标明特殊营养素的含量。
除一般标注内容外,特殊营养食品还应按照《特殊膳食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标注以下内容:
(1)食用方法及适宜人群:如适合儿童、中老年人,如注明每天每餐用量。
(2)(能量)热量:用KJ或j表示。
(3)营养素:应注明食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含量。
(4)贮存指南:食品开封后的营养价值或感官质量与贮存有关的,应注明贮存条件。如果开封后不能保存在原包装容器内,则应提醒。
(5)饮食方法和适宜人群。例如每日或膳食剂量。
食品标签不得暗示疗效。
《特殊膳食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规定,特殊营养膳食用食品不得标注以下内容:
(1)某种疾病是可以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的。
(2)“返老还童”、“长寿”、“黑发”、“牙齿脱落与康复”、“抗癌治疗”或其他类似术语。
(3)在食品名称、药品名称或药品图形和名称(药食两用物质除外)前后标明疗效和保健功能。
辐照食品标签的特殊要求
经过电离辐射或电离能量处理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任何经过电离辐射或电离能量处理的成分都必须在成分表中注明。
对于辐照食品,除了给食品贴上标签外,还需要在出售的食品上贴上辐照食品的标签,标签呈圆形,白底绿色,上有中文“辐照食品”,下有英文“辐照食品”。
如何标注分公司的生产名称
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和GB7718《产品标识和标签规定》,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应当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标注各自的名称和地址;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可以标明集团公司及其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和地址,也可以只标明集团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相互合作,但独立经营的企业,应当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标明各自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受托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在产品上标明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