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驰名商标的关系

众所周知,商标是企业对自身产品和品牌的法律保护,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商标在品牌结构和知名度上有很多种,知名度介绍了商标和商标的区别。也是一般商标,通过商标注册和转让的商标基本都是一般商标,受一般商标法保护。并且纸质商标在国内、国际上大规模驰名,为公众所熟知。在一般商标法律保护的基础上,又有特殊保护。比如可以对抗他人恶意抢注,而一般商标只能在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其他公司不得以此作为公司名称登记注册;基于此,企业可以制定商标知识产权战略,如非所有人申请的商标的转让和许可,并从商标许可和转让中获得大量利益;在国外遇到抢注或者侵权的情况下,识别无疑是决定性的筹码。企业可以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撤销或者保护的申请;与普通商标相比,普通商标只能在允许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法律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但由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它获得了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跨类别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它不受所有类别的保护,只能说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跨类别保护,也就是说可以根据其知名程度获得不同级别的跨类别保护。司法保护:权利的司法保护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注册后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拥有冗余通用商标的保护也是从通用商标升级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