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五条禁令的内容

治安五条禁令的内容

治安五条禁令是指公安部于2003年2月18日发布并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五条禁令,包括:

严禁搞两面派、两面派。绝对禁止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绝对不允许违规参与或开办企业,违规兼职,纵容涉黑涉恶活动。

严禁包庇、纵容重点犯罪分子。绝不允许逐利执法、越权执法和过度执法。

严禁滥用执法管辖权。绝不允许逐利执法、越权执法和过度执法。

严禁插手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经济活动。绝对不允许违规参与工程项目承包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严禁搞两面派,耍两面派。决不能违反政策法令,对党不忠,投机倒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绝不允许非法参与经商办企业或非法参与贷款。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纵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纵容涉黄赌博活动。非法参与经商办企业,非法参与放贷。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纵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纵容涉黄赌博活动。

严禁包庇、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绝不允许逐案逐级上访。沉迷黑恶活动,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参与非法放贷。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纵容涉黑涉恶活动,纵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纵容涉黄赌博活动。

严禁滥用执法管辖权。绝不允许逐案逐级上访。干预经济纠纷,非法参与经商办企业,非法参与贷款。非法参与经商办企业,非法参与放贷。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干预经济纠纷,非法干预经济纠纷。

严禁包庇、纵容文艺界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允许非法参与营利性文艺活动。包庇、纵容文艺界违法犯罪行为,违反规定参与营利性文艺活动。包庇、纵容文艺界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纵容文艺界违法犯罪行为,违规参与营利性文艺活动。

综上所述,公安五条禁令是公安部为了加强公安队伍的纪律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严格的规定。这些禁令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同时,法律还规定,人民警察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