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法律豁免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豁免包括:

1.被控侵权人辩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该注册商标,且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提供前三年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2.被控侵权人没有侵权意图;

3.被控侵权人已经合法取得该商标;

4.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该注册商标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该注册商标近三年实际使用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该注册商标在前三年内已经实际使用,也不能证明因侵权遭受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如不及时制止,其合法权益将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