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诉加多宝案有什么最新消息?
广州白云山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公司作为一方的立场:
(1)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告。
(2)福建加多宝:被告。
结果及涉案金额:驳回原告广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465438元+0.800元,由原告广药集团负担。
对公司损益是否有负面影响?
预计该判决不会影响公司当前或未来的利润。
我们参照日期为2065438+2005年7月3日,编号为“2015-060”的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其中提到,广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PHL”)于2015年6月26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加多宝”)起诉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加多宝”)一案,收到起诉福建加多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案”的立案受理通知书。
本公司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GPHL于近日收到福建省高院(2015)敏敏84号《关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5楼
被告: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住所地: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学。
要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相同或者近似包装装潢的凉茶产品;立即销毁所有库存的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相同或类似包装装潢的被控侵权产品及容器;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包含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和平面媒体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和宣传资料。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065438年6月至2002年6月,在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前,被告侵犯了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造成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亿元。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合理维权费用654.38+0万元。
(4)责令被告连续六个月在中央电视台、省级以上电视台、报刊及其官方网站上公开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其使用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装装潢给原告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7年9月6日,GPHL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将上述诉讼请求第二项变更为:自2012年6月至本案一审判决之日,被告因侵犯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65438+亿元。
第二,判决
根据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465438元,由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该判决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未来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预计该判决不会对公司当期或未来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