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包括上诉请求和
行政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包括上诉请求和上诉理由。
行政上诉状格式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诉讼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提交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格式一***包括三个部分:
1、首部。包括:
①标题:“行政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分别在其后面用括号注明是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③案由:写清案件名称、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例:上诉人因某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某人民法院某年某月某日(某)字第某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2、正文。应写明:
①上诉请求。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可分点列出或分层叙述。
②上诉理由。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这是上诉状的重点,主要的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首先要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驳;其次,要抓住主要的关键性问题,切忌在枝节问题上纠缠。
3、尾部。写明:
①致送法院的名称。
②上诉人签名盖章并注明上诉日期。
③附项:上诉状副本份数等。
行政上诉状格式主要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上诉请求、上诉理由、致送法院名称、上诉人签名盖章及日期还有一些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