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商标的独特性是什么意思?

您好,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我国《商标法》第9条、第11条、第12条都涉及商标显著性。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记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有商品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3)缺乏鲜明的特色。前款所列商标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第十二条规定,使用立体标记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必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予注册。我希望我能帮助你采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