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子类被部分驳回怎么办?

如果商标的子类被部分驳回,如果驳回部分没有特别重要或者不可注册的类别,这部分可以放弃;如果这部分很重要,可以申请复审。

申请复审的,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商标局不予注册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