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奥是什么?
陈,男,1952出生,辽宁大连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69参加工作,1972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3加入中国* * *产党,1996创办珍奥公司。现任珍奥集团董事长、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常务理事、中华慈善总会名誉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企业公民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珍奥集团法定代表人陈,是一位个性鲜明、极富社会责任感的杰出企业家。他视事业为生命,选择了一条充满挑战的职业道路。在珍奥之前,很少有人了解核酸,但他以敏锐的触觉捕捉到了健康产业即将带来的财富信息。1996年,他建立了“核酸应用于人体健康”项目,花了12年的时间,历经千辛万苦,把核酸介绍给普通大众,把没有被发现和认可的高科技产品介绍给消费者,全力打造健康产业的优质产品。
陈坚持以前瞻性思维扫描国际科研大趋势。每年至少拿出4%的销售收入用于研发,聚集国内外生命科学领域顶尖科学家合作研发,抢占应用研发制高点,研发、生产、销售市场和群众需要的高科技产品,如核酸保健食品、生化药品、功能纺织品、化妆品、营养食品等,突破了保健行业低水平同质化的简单重复。如今,珍奥系列产品远销欧美、日本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12诺奖科学家走进珍奥关注核酸;珍奥核酸系列产品以其确切的功能一直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一致喜爱,国内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在陈的带领下,珍奥集团多年来一直处于中国民族健康产业的领先地位。
陈擅长企业管理和理论思考。勇于创新,勇于创造,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弃旧迎新,在行业内颇具影响力,多次被评为“中国健康医疗行业十大企业家”。他倡导并践行珍奥企业大爱文化,视消费者为亲人,要求员工以“贴心小棉袄”的姿态服务客户,受到全国中老年消费者的由衷赞誉。他的立体化服务营销模式得到了同行业的模仿和推崇,在思想和实践上为推动中国健康产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开拓性贡献。2005年和2006年,他将自己多年管理企业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出版了《思想的力量》和《办好奥运的辩证法》两本书,近百万字。他富有创意的企业管理思想在业内备受关注和好评。两本书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教学案例。他本人被这三所大学聘为客座教授,他带领的珍奥集团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的教学科研基地和辽宁省民营企业博士后研究基地。
陈倡导热爱企业文化,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企业责任。在12的经营实践中,始终恪守诚信经营的道德规范,严格照章纳税,使珍奥集团连续多年跻身大连市纳税50强。对员工实施“平等、尊重、关爱、支持、快乐”的人性化管理,不仅从不拖欠工资,还设立“爱心基金”帮助困难员工;以“诚、善、德、孝”为行为准则,为客户提供“真诚、周到、朴素、自然、亲切”的服务;对供应商和经销商实行“双赢联盟”的经营理念。由于陈领导的珍奥集团在承担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良好表现,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连续四次授予其“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称号。
陈热心公益事业,全心全意回报社会。2003年非典期间,他带领珍奥无私捐赠3300万元产品,被中国红十字会授予“中国红十字勋章”。2004年,个人向大连市慈善总会捐款654.38+0.6万元,成立“萌芽生命救助基金”;2005年以珍奥名义向中国老龄基金会捐赠2000万元,成立“珍奥中华孝亲敬老专项基金”;2008年,在他的带领下,珍奥集团共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捐款1885万元,先后在四川什邡和重庆捐建了3所希望小学。12期间,陈及其领导的珍奥集团先后参与了“爱心工程”、“希望工程”、“孝心工程”、“慈善工程”等多项大型公益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捐赠了总价值近3亿元的产品、物资和资金。因其无私奉献慈善事业,于2004年6月5438+2月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十大“爱心捐赠个人奖”。2005年65438+10月31荣获“100中国最具影响力慈善机构”和“2005中国大陆十大慈善家”称号;2006年6月,被全国老龄办、中宣部等国家六部门评为“中国孝亲敬老十大典型”。2008年中华慈善大会上,他领导的珍奥集团被民政部授予“中华慈善奖”。此外,他还多次获得大连市“劳动模范”称号,获得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
珍奥集团发展到现在,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珍奥属于社会,属于中国,属于世界,属于健康产业的未来。陈承担的是社会的责任,企业的责任,也是消费者对珍爱奥运的责任。他说,无论过程中遇到什么挑战和困难,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坚持下去,因为他做的是让珍奥走进千家万户,造福人类健康的事业。这无疑是他一生中最激动人心的荣耀和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