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近似商标和近似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认定方式:基于相关公众的普遍关注,在比较对象孤立的状态下分别进行整体比较和主要部分比较,综合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没有区别的,认定为相同,文字的字体、读音、含义或者其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商标,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不存在差异。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被控侵权商标的字体、读音、含义或者图形构成、颜色近似,或者其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近似,或者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来源产生误解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的商品有特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