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总结一下民法的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下列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销售不合格商品未申报的;(三)拖延或者拒绝支付租金的;
(四)提存财产灭失或者毁损。
2.海商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对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请求。
对,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或者时效期满后,被视为责任人向第三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自赔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或者原赔偿请求被接受之日起计算。
自该人向诉讼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3.海商法第二百六十条有关海上拖航合同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海商法》第263条规定,共同海损分摊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自自理结束之日起计算。
5.《拍卖法》第61条第三款因拍卖标的瑕疵未申报的,请求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两年: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合同法解决方案(一)》第六条技术合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前的,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未超过一年的,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二年。3.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被授予专利权前,专利权人未支付适当的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请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做出该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专利权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计算。4.《商标案件解释》第18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超过两年的,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应当在本附注中注明。
在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额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两年内计算。5.《著作权纠纷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著作权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已经起诉超过两年,如果侵权
起诉时该行为仍在继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被告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额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两年计算。
6.《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7.《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8.海商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请求赔偿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旅客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二)对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输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旅客在运输期间因受伤下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该期间自旅客下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三)对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索赔,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船舶租用合同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0《海商法》第261条关于船舶碰撞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两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双方共同支付赔偿金之日起计算。11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12《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主张保险赔偿,时效期间为两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13《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权利,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给原消费者十年后丧失;但是,并没有超出明示的安全使用期。
诉讼时效为三年的:
1,《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限都不得超过自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2.《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诉讼时效为四年:《合同法解释》第七条(一)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已过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未超过两年的,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诉讼时效为五年:第四十二条诉讼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计算。涉及房地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诉讼时效为20年的1,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第175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十年”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时效延长的规定,不适用关于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3.第四十二条诉讼解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计算。涉及房地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