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洒质量标准
《卫生洁具 淋浴用花洒》GB/T 23447-2009
1. 材料
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不应对水质造成污染,不允许使用易腐蚀的材料。产品经受90℃热水不超过1min,水的气味不发生变化。
2. 外观质量
1) 铜铸件外表面不得有缩孔、砂眼、裂纹和气孔等缺陷,内腔不得粘附型砂。
2) 塑料件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波纹、擦划伤、修饰损伤等缺陷。
3) 所有在使用中人体可触及的表面不应有尖锐棱角等可能使人体产生伤害的隐患存在。
4) 安装后电镀外观表面不得有未镀到的地方,表面应光亮、均匀,不允许有起皮、剥落、气泡等现象。
3.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 产品上应有注册商标的永久标识。
2) 产品单件包装应标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注册商标、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等标识(客户特殊要求除外)。
3) 产品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4) 每套产品应分别包装并保证产品各部件之间不发生破坏性碰撞。
5) 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雨淋、受潮和磕碰,托运时应轻放。
6)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室内,不得与酸、碱或有腐蚀的物品***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