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认证需要什么?

*审批:食品生产许可证(新申请、换证、扩建、生产场所搬迁、生产条件变更)

*活动代码:003591483A15030。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令号国家质检总局129)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

省级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代码(国质监发[2005]336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2010版)

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申请条件:(1)有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保持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的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质和杂质;

(四)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具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工艺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食品生产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其要求。

申请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换证的企业还应当提供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场所扩建、搬迁、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还应当提供变更申请表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布局图;

(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七)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单;

(八)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九)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应当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0)出厂检验委托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的,应当提交与检验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检验机构与申请人的距离不得超过20km委托时间不少于3年,检验项目应涵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复印件;

(11)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无公章的,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处理过程:开始-& gt;接受-& gt;文献综述->;现场检查-& gt;数据审查-& gt;句柄-& gt;审核->;批准-& gt;决定-& gt;证书准备-& gt;结束

流程说明:受理→现场核查→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结束。

处理时间:25个工作日

时限:承诺时间不包括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察、补充、上报(转发)等步骤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和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权属的通知》(财综[2002]19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财综[1992]496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批准73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5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新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973号)审查费-各企业。 产品质量检验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批准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费的通知》(计价费[1996]1500号)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价格费。《财政部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973号)。

受理部门:省质监局

监督投诉:0591-8784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