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可以撤回吗?
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依照《商标法》规定的程序提出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就撤销或者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回。请注意,申请撤回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撤回申请,那么商标局将继续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对申请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查。当然,如果转让方态度非常强硬,很有可能会产生纠纷,给双方都带来难以预料的损失和伤害。我建议你们再好好协商一下,不要有生气或者愤怒的因素,最后妥善处理这件事情。
一般来说,撤销申请最好在商标局发出商标转让核准申请之前提交;如果双方已经达成撤销协议,并向国家商标局确认,那么撤销就可以成功。
二、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商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标经营单位向商标局申请续展。续展成功后,商标有效期再延长十年。同样,十年内不需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2)请保留商标使用的证据。为避免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请保留相关使用证据。目前,商标使用的常见证据有以下几种:
1.商标的大规模广告是该商标使用的直接而有力的证据,如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各种广告媒体进行的商业宣传。
2.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被许可人实际使用该商标的,视为使用该商标,但注册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供上述使用证明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以出口为目的,在中国境内的商品或者其包装、包裹上加贴商标,也视为在中国境内使用该商标。
(3)请妥善保管原注册证书和转让批准证书。如不慎遗失,可自行或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及时向商标局申请补发注册证;
(4)如现商标持有人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请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变更。您可以自行办理此项业务,也可以委托其他商标业务单位办理。
三、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
1.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