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律师咨询费收取标准

法律主观性:

人们经常需要聘请律师去打官司。毕竟打官司是一项专业活动,很多人对此知之甚少。另外打官司很麻烦,很多人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处理相关纠纷。

一、最新律师费收取标准

1,按件收费

(1)无财产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和工作所需时间,协商收取6000-1,000,000元之间;涉外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

(2)法律文书:代写、修改、审核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取每份文书600-2000元之间的费用;

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费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间协商。

(4)律师代理公证:律师办理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每份65438元+0500-3000元不等;

(5)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为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时间等协商收费。,而且每台都在1.500-2万元之间。

(6)律师调查:根据调查项目协商收费。

2.民事和商业服务

(1)初审阶段

争议对象的计算比例(计算基数)

65438+万元以下的部分,1.7%,但不低于5000元。

2.6%的争议对象大于65438+万元但小于1万元。

3.5%的争议对象为654.38+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4.争议对象500万元以上654.38+00万元以下的3%。

5.1%争议对象大于10万元但小于5000万元。

6.争议对象5000万元以上的0.5%。

(二)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仅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仍按一审标准收取,其他手续费保持不变。

(2)已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费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三)代理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费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3)再审(上诉)阶段

(一)未代理一审、二审案件而单独代理再审(上诉)案件的,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代理过一审、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二审费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4)仲裁案件:65438+一审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的0.5倍。

(5)案件执行:按民商事案件一审标准收费,代理过诉讼或仲裁案件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3.刑事案件

(1)初审阶段:

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

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人民币;

③试用期:8000-50000元人民币;

(4)协商费用(案件复杂程度、民事诉讼标的等。)介于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之间。

⑤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因办案需要异地出差的,由委托方承担交通费、住宿费、长途电话费,这些费用可以协商报销或一次性使用。

(二)二审阶段

(1)对于没有一审代理而只有二审代理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2)已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费的一半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费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3)再审(上诉)阶段

(一)未代理一审、二审案件而单独代理再审(上诉)案件的,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代理过一审、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二审费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二、诉讼费与律师费的区别

1,不同的收件人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支付的费用。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代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应收取的报酬。

2.不同的收费标准(方法)

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律师服务费可按计件、按标的金额比例、按时间、按风险代理收取。诉讼费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支付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如何收取律师费

按照现行相关规定,一般在办理代理手续时支付,也可以与委托律师协商确定。综上所述,律师费没有具体的标准,是律师自己定的。一般来说,资历老、专业水平高的律师收费会高一点;刚毕业的年轻律师,因为没有案源,收费相对较低,但是年轻律师的经验相对较少,大家要慎重选择自己的律师。

法律客观性:

司法鉴定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财产案件涉及的司法鉴定费按照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价值较小的部分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65438+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65438+万元至50万元的,按1%计收;(三)50万元以上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0.8%计收;(四)654.38+0万元至200万元以上部分,按0.6%计收;(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4%征收;(六)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的部分,按0.2%计收;(七)超过654.38+00万元的,按0.1%计。对于标的数额较大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费的数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财产案件司法鉴定收费,仅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的物证文件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指纹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