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费是多少?
商标变更费: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商标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已经申请但未被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或者删除注册申请书中载明的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者重组而转让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的,其商标专用权不随之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种方式: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费和代理费,一般在800-1000元左右;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公务费2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变更名称、地址、代理人、受文人或者删除指定商品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转让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