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类商标的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第30类商标主要有:咖啡、茶、可可和咖啡替代品;大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产品;面包、蛋糕和糖果;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盐;芥末;醋、酱(调料);香料;冰块。
个体户的注册商标必须以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为准,也就是说,如果你要申请30类的商标,你选择在30类注册的商品必须属于你的经营范围。比如你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品,就可以用食品注册以上小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本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申请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许可注册的负责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承包方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字人的身份证;
(2)合同。
3.其他依法被授权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注册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文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注册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对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六、申请转让商标,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