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公司申请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游戏公司在设计游戏名称和LOGO时,要提前做好商标检索和分析工作,考虑商标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如果您已经通过商标搜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建议游戏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更改和调整游戏名称。
此外,在给游戏命名时,还要考虑名字是否有不良影响,比如是否涉及宗教,是否有损道德风尚等。比如《鬼吹灯》的商标,因为涉及玄学、盗墓、宗教,被商标局驳回。
第二,及时关注报名类别。
“产品未动,商标在先”。对于中小游戏公司来说,所有类别的商标注册成本都太高,所以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类别就很重要了:
1.产品上线前,应注册核心类别:类别9“计算机游戏软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商品;41类中“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网络游戏”等服务;42种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站服务、28种“游戏设备”、“游戏机”。
2.在游戏产品获得巨大反响并能持续运营后,可以选择注册相关衍生品类,如:“通讯服务”38个品类,“广告与特许经营”35个品类,16品类图片、海报、卡片、扑克牌、文具等。类别25服装、鞋、帽、袜、手套、围巾等。;类别26装饰品等。;类别29和30,包括小吃和食品;
3.特别提醒的是,游戏上线前,对游戏LOGO(以游戏名称为准)申请著作权作品登记,并采取防范抢注措施。
第三,重视版权登记和备案
除了常规的软件版权登记,笔者建议游戏公司在游戏上线前,对游戏的主要人物、主要地图场景、主要道具、主要技能形象进行版权登记,并尽可能定期对更新的游戏软件进行版权登记。
第四,面对商标抢注,及时维权
1.对未获核准注册的商标,及时提出商标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注册,但申请未注册的公司,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式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由商标局初步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
在这三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包括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已经注册了商标的游戏公司,可以在这三个月内通过商标律师和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一种成本相对较低、影响较小的维权方式。关键是要早发现,因为异议期只有三个月。所以游戏公司及时搜索自己的商标,看看其他类别是否存在抢注。
2.对于注册商标,及时申请无效宣告或注销。
商标已经被对方注册的,游戏公司可以在五年内,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Jordan案中也采用了这一方案,以侵犯在先名称权,要求商标申请无效。
此外,游戏公司还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撤销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对方公司不使用该商标,可以以此为由请求撤销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