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丢了货交给谁处理。
可以向物流运单所属的企业或服务企业要求赔偿。关于索赔,根据法律规定,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造成用户合法权益损害的,用户可以向商标、名称、快递运单所属的企业或者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要求赔偿。物流企业拒绝配合的,物流归运政管。于是我向运输管理局投诉。
1.首先,确认交付时的单据是否完好,这是理赔成功的唯一证据。打电话给客服要求理赔,最快一周等待客服记录上报处理,不是最慢而是更慢。在等待期间尽可能多的给客服打电话,要求尽快解决。
2.如果在容差期内没有及时解决,直接向物流所在地工商局网站投诉窗口投诉!不要总认为政府机关和单位一定不靠谱。多次尝试的结果是工商局网站的投诉真的很靠谱!实事求是地和对方说明自己的情况,同时一定要强调自己是“个人送货行为,不是公司行为”!如果说是公司发货,那就只能去法院了。工商局没有执法权,但有监督权。一般我会在一周内接到工商局的回复电话,通知我第一次调解的结果。
3.事实是,很多物流公司的分公司没有工商登记,就是无证经营,以此来降低成本。所以能合法管理他们的直属机关,就是工商局。一般工商局在几次调解不成后会打电话给物流公司的法人,所以不管工商局有没有处理权限,他们都可以为你向配送点总部报失货物,有权通知物流公司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容不符的,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没有约定赔偿的,对保价快件(邮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