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可以撤销吗?

可以,在注册公告发布之前,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应当与提交的文件一致。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身份证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交的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项。第二十八条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所称不予注册的决定,包括部分指定商品不予注册的决定。被异议商标在商标局做出核准注册或者不予注册决定之前,已经发布注册公告的,应当撤销注册公告。经审查异议不成立后准予注册的,在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再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