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与公司不一致怎么办?
商标与公司名称不一致的著名商标措施:商标与公司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该著名商标的使用。当事人认为有必要一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而商标名称属于通用标识或称谓和场所,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含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立体标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品本身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在商标注册人之前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的显著标志。
第四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