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最低赔偿
1.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尽力提供证据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持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500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处理商标纠纷,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裁定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无偿销毁;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物资、工具无偿进入商业渠道。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不得进入商业渠道。
第二,如何惩罚商标侵权
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2.处以罚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或者侵权金额50%以下的罚款。
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3.应当事人的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调解。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