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不可转让?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意识的日益普及,大小企业个人都逐渐开始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意义,在进行商标的申请使用过程中,我们要了解许多的知识,那么哪些商标是不可转让的呢?
1、有效期届满时:
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商标局撤销的商标。
2、三年撤销:
其他人向商标局建议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3、商标改变:
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组合的;
4、注册信息: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其他事项不办理变更手续的。两者都不能转让。
5、近似商标:
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的商标不能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两种以上商品使用的商标,属于非同类商品的,可以分别转让其商标;属于同类商品的,应当分别转让其商标。完全放弃了。允许此类商标分割和转让将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导致两个商标注册人在类似商品上同时使用同一商标,从而混淆了不同制造商的商品。
6、***有商标:
商标***有多个***有人,未经其他***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属于两人以上***同所有人的,各***有人转让其部分权益,必须经其他***有人同意。
7、许可商标:
商标属于自己所有,但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在许可期间将其专有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必须经被许可人同意,并在原许可合同终止后,方可办理转让注册。
8、市场评价:
商标使用中,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可以撤销商标受让人。
以上是商标转让中无法通过的情况,无论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您都可以放心地交给八戒知产商标网代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