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异议商标无效是什么意思?
商标异议和无效有什么区别?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已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还处于“初步审定并公告”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才会被核准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标还没有被核准注册,并不是真正的商标。2.被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没有追溯效力。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合法,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抗辩商标异议抗辩是指商标申请人在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后,进入商标公告期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其他权利人或者自然人对该商标提出异议,为保证商标申请注册成功,对其异议提出抗辩理由。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副本发送异议方或异议方代理机构。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商标法》规定,被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商标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材料。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而且无论异议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不答辩或不答辩,商标局都会依法作出裁定。商标异议,商标注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异议存在。只要公告期满后异议消除,就可以依法登记。但是如果商标无效,那么根本无法完成注册,注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