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权

法律主观性:

1.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分级管辖,即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或者在依法指定的基层法院。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在依法指定的基层法院。3.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4.属地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限制了属地管辖的适用。即“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或者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所称侵权复制品的存放场所,是指存放或者隐藏大量侵权复制品的场所;查封地点是指海关、著作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