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有必要吗?
商标许可必须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合同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另外,第三人(通常是竞争对手)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被许可人擅自使用许可人的商标,投诉被许可人侵犯了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权。
这可能会给被许可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也可以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提供便利。因此,备案后可以减少因不备案而产生的各种问题,不会影响商标被许可人对商标的正常使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商标许可
商标许可又称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在商标许可中,商标注册人是许可人,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一方是被许可人。双方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只是表明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取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并不导致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商标专用权仍归许可人(商标注册人)所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商标许可按许可方式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一般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