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商标的具体含义
注册联名商标的目的是防止自己的原创商标(一般是名牌商标)被他人影射和抄袭,相对于正品商标而言。
联合商标的出现是因为商标或商品的相似性往往不明确,没有严格的判断和认定标准,且随时间和地点而变化,很难阻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类似商标。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往往很难取消他人的注册或者禁止他人使用。所以人们注册联名商标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起到了预防的作用。有的还因为类似商标侵权,强制厂家注册联名商标。
此外,注册联名商标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对于有实力的企业来说,产品种类繁多,新产品不断涌现,老产品不断更新。因此,在业务往来中,有必要在与胡商品相似的新产品上使用与原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既能以老品牌促进销售,又能彰显新产品的风采,可谓一举两得。联名商标正好可以满足这种需求。
我国《商标法》没有规定联合商标的内容,但很多厂商实际上都应用了联合策略,以充分发挥联合商标的作用。其实并不是所有的联合商标都使用,但是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局有权撤销该商标的注册。这个矛盾需要妥善解决。在现有法律没有修改之前,这些商标可以通过广告“使用”。根据商标局的解释,只要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做广告,就认定被广告的注册商标已经“使用”。